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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建議如期發照 配合產品量產延長建置時程

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(NICI)21日表示,WiMAX執照將如期於2007年6月發放,經濟部政務次長施顏祥再度表達希望採分區多張執照規劃,未來則可進行全區整合。為兼顧發照時程與採用國產產品的考量,立法院科資委員會也通過決議,建議WiMAX執照如期發放,但可延長取得執照業者的建置時程。

科資委員會21日邀集NICI、交通部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、經濟部等單位,報告WiMAX發照規劃相關政策。施顏祥指出,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進入技術領先集團,如果成功就可以掌握全球通訊商機。經濟部估計,台灣廠商相關產品約在2007年底可開發完成,量產則要等到2008年。

經濟部在日前部會間協調會議中表態可接受6張以上分區執照的規劃,施顏祥強調,WiMAX創造的是新產業,技術規格尚未定案,與2G、3G技術已標準化的情況不同,建議發放分區多張執照,風險較低,未來也可以進行全區整合,上述主張是基於鼓勵產業創新競爭考量,當然也是冒點險。

施顏祥表示,WiMAX頻譜規劃由交通部主政,經濟部則會充分表達其意見,相信行政院與交通部應該會有智慧,如果發放全區執照,會讓很多人失望。

NCC主委蘇永欽認為,此次發照必須從動態市場發展來考量,因為WiMAX相關技術發展與商機都還不確定,開放越多業者參與投資,越容易有好的發展結果,讓競爭帶動資源有效利用。

至於交通部則重申其2張全區執照的規劃,認為分區會有漫遊與經濟規模限制的問題。但立委質疑其為中華電信(2412)股東,又參與遊戲規則制訂,應該避嫌,而只規劃2張執照,恐怕將使市場遭壟斷。對此交通部強調,該部會視中華電信為電信營運商,監理業務也已移交給NCC,對於各部會提出的意見也會綜合考量。

另外,NICI在答詢中表示,WiMAX執照將如期在2007年6月發照,立委李永萍抨擊,發照規劃到現在年底了都沒定案,只說如期發照,根本是本末倒置,且WiMAX技術標準要到約2007年10月才會定案,台灣在6月發照,國產產品都還沒有量產,原希望培植國內產業的希望豈不落空?

為此,科資委員會也通過決議,建議WiMAX執照如期發放,但可延長取得執照業者的建置時程,並加強M-Taiwan現有21個實驗計畫,輔導製造業與電信服務業共同推動WiMAX產業發展。

電子時報 記者鐘惠玲/台北 2006/12/22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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