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CC主委蘇永欽。記者王宏光/攝影



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理事長趙怡。記者王宏光/攝影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推動有線電視頻道分組付費制度,昨(22)日首次召開公聽會,與會業者認為,強行規定收費上限600元不合理、且目前尚無優質的分眾頻道,貿然實施,將影響產業生態及業者營收,紛紛建議暫緩實施;等全面數位化後,再實施分組付費制度。

NCC預計將現行600元資費、100多個頻道做分組,若僅收看基本頻道組,只要200元至300元。

目前全國安裝數位機上盒比率不到5%,有線電視頻道分組付費制度究竟何時上路?或是數位化程度要到達多少比率時才推出?NCC主委蘇永欽強調,時程尚待委員會決議,但該政策「不會胎死腹中」。

蘇永欽表示,頻道分組付費政策,為全面數位化前的過渡性政策。由於從目前類比訊號頻道,安裝數位機上盒轉成數位頻道,預估時間將會很長,因此,委員會先端出從類比到數位化時期的過渡性政策規劃。

根據NCC擬定的草案,初步規劃將現行100多個頻道切割成兩組,第一組為「基本頻道普及組」,包括七個必載頻道、加上系統業者免付版權費頻道、以及可收取上架費等相關頻道,共計四、五十個,若只看這一組,每月資費約200元至300元。

第二組為基本頻道普及組加上其他頻道的組合,讓消費者任選。其他頻道,預計有三種,可能是業者自行組合的頻道,或是組合包,或是單頻單買的頻道」,但是資費仍不得超過現行的收費上限600元。

由頻道業者組成的衛星廣播同業公會秘書長鍾瑞昌表示,分組付費制度一旦實施,上下游產值將嚴重縮水,如果有一半用戶只訂普及組,系統台將因收視費減少,每年營收將縮減約77.5億元。

鍾瑞昌說,頻道業者可收到的版權費更將減少二成、約16億元,廣告收入減少四成、約少93億元,總減少收入保守估計約109億元。且頻道商為求生存,有可能選擇不收取版權費用交換進入普及組,未來頻道節目品質將會雪上加霜。

【2006/11/23 經濟日報/記者余麗姿/台北報導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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